编者按
“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要创新。何慧丽教授写作于数年前的这篇文章,对于我们今天学习“乡村振兴战略”,也许不无启示意义。
本文发表于《绿叶》杂志2014年第8期,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何慧丽教授。
近现代百年来乡村的受体角色,如今随着宏观环境的变迁,具有了相对向主体角色改善的可能性。当下在全国所出现的多种多样的新农村建设现象,只有在某种程度上内含着乡村主体性的因子,才称得上为乡村复兴。这需要巩固既有乡村结构性的优良传统关系,并接茬于现代组织制度的宏观背景。具体而言,即提振农民组织,形成农民群体的主体性人格;重建乡村系统,形成农村地域范围的主体性实体。
相对于两个历史发展阶段而言——一个是漫长历史上传统乡村社会的自给自足式发展,一个是百年来现代化制度变迁对乡村社会汲取资源的否定式发展——我们姑且将自2005年以来中央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提出以后的中国农村发展趋势,称之为“乡村复兴”,这是建立在历史变迁进程中一种否定之否定的提法。本文谈谈乡村复兴的主体性问题。
一、近现代乡村从受体到主体转变的可能性
中国传统乡村,作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共存相处的生态场域、生活场域和生产场域,具有自给自足的可持续的主体性特征。近现代制度变迁下传统乡村地位发生了变化,乡村成了政府主导的工业化汲取小农剩余的主阵地,第二、三产业发展的成本转嫁事实,使得乡村成为一个受体,一个依附者:中华民国1927—1937年间工业化的黄金增长十年,是中国乡村民不聊生从而发生动荡并革命的主导性原因;新中国建立后集体化时期二元城乡经济结构和人民公社下的乡村,成为建国后1978年以前初具雏形的中国工业体系汲取资源的客观受体;改革开放30多年,广大农村变成了资源资本化的一个拓荒地,青壮年农民从以前村庄生活的主人变为工业产业化劳动后备军,老人妇女儿童“被剩余”在农村;广大小农因其散漫和被动而高度依附于外界生存,一些村庄成了没生机的“取水池”甚至是“干涸地”。
传统乡村作为一阳一阴、一快一慢、一发展极一稳定极的城乡“对立统一”之阴面、慢面和稳定极,其真实的功能是为中国加入全球化体系的高速发展提供了稳定器;这样的对立统一正是在世界性经济危机蔓延之时中国还能稳定发展的真实经验所在[1]。显然,农村工业化和乡村城市化的激进发展,其对乡村的蚕食和破坏,正影响到城乡关系里的阴与阳、快与慢、发展与稳定的各对矛盾之平衡,假若继续下去达到一个临界点,这些矛盾对立面突显而统一面彻底失衡,则必然会最终酿祸于中国现代化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社会稳定之本身,以及中华民族可持续生存本身。执政党正是认识到“以城返乡”、“以工哺农”的重要意义,在工业化中期之后财政实力增强的经济保障基础上,从战略角度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并伴随有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复兴建设,强调: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是乡村特质增多而不是去乡村化的结果,其核心是乡村主体性的增强,即从对城市和工业的依附性转化到与工业和城市相辅相成的、相对自主的地位上来。
显然,基于新陈代谢之规律,“乡村复兴”并不是归复乡村传统,因为时过境迁,任何事物并不能真正还原,而是内含了前面阶段的特征又尽可能超越之的一种“复合”状态。在当下要阐述乡村复兴及乡村的主体性,其一是寻乡村精神之老根,其二是接现实制度之茬:其根本,是恢复农耕文化的自立而包容的人文精神,继承“向上之心强、相与情谊深”的中国精神[2],接续祖辈生存之道;其枝干,则是融合了现代组织的表现形态,以此改掉乡村社会散漫和被动的特点,并对接适宜的科学技术和相关有益资源。这种根本与枝干相结合、相统一的特征,即乡村得以复兴的“主体性”。它从“人”上来说,就是指当下农民在巩固既有“中国精神”的基础之上组织起来,其表现是产生了融合传统与现代的农民组织;从“事”上来说,就是形成既对接乡村外部社会和市场、同时真正以服务于农村生活生产为目的的乡村系统。
这里所指的农民组织和乡村系统,就是当代乡村复兴主体性的两个特征。下面分两部分阐述之。
二、提振农民组织,形成农民群体的主体性人格
以前的经验总结中,我们多次谈及“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农民组织动员机制。这里要强调农民主体的重要性,因为,若农民主体虚置或弱化,则党政的力量会加重小农“等靠要”的受体特征,而社会参与的力量则会形成错位、越位等问题。那么,分散而受动的小农如何成为主体?提振农民组织的具体的、长远的经验是什么?
首先,要加强农民组织中固有人情伦理与制度化建设的中和关系。乡村群体的人情伦理关系是一个农民组织的内在固有结构;乡村复兴的主体性从人上来说,第一是巩固了传统伦理社会情谊关系,即“相与情谊深”的“情”的积极因素的发扬,大家的心气能向一处使,并会相对地彼此包容和一致行动;第二是在伦理之上增加制度化的现代法理规则因素,即“团体对个人,个人对团体”的相互关系。“在此,团体要尊重个人,个人要尊重团体”[3],否则,团体散了,累及众人也害自己。农民组织建设中,既不能违伦理之情,也不能违法规之理。团体中和了情与理的积极因素,形成良性相处的关系,方能生成农民以伦理乡情为内在机制、对外面对政府和市场的符合现代法规的主体性人格,具有集责任与权利于一体的合作权和平等权。离开了这个,几乎所有的发展,均有可能是以汲取小农剩余、破坏乡村环境、增加农民分化为后果的、不可持续的发展。这完全是合作社的法规制度与中国小农经济社会基础相结合的产物。
其次,把握农民组织核心圆团队建设的规律。它离不开农村社区中在村的中坚农民,或叫相对德才兼备的能人的带头作用,这种人在村庄里大概会占10%左右。中国特色的农民组织,都与一个核心的代表人物分不开,称为带头人。而且,一个好汉三个帮,此带头人又与几个谈得来的伙伴支持相帮分不开,称为积极分子。一般人在研究或者参与农民合作事业的过程中,总是自然地想到农民组织因为要尽可能地照顾到众多普通农民的利益,所以其组织特征应是均质型的,相对民主的。然而,实际状况是:在我们所参与的诸多农民合作组织经验中,几乎每个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都离不开一个相对无私的带头人及几个跟随他的积极分子。当时我们将合作社组建的重要经验之一,归结为一个好的带头人和几个积极分子的互帮互助,把合作组织所涉及人员分为带头人、积极分子、普通社员,并总结出了合作社核心圆团队建设观点,提出带头人、积极分子和普通社员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如何实现的对策,提出核心人物需要德高于才、德才兼备方能服众、领众的观点。这是当时采用“外发促内生”机制并在无数经验和教训中总结的本土化规律。
接着,农民组织离不开内部传帮带机制,主要是在村年轻人或返乡青年以及生力军的递进机制的形成。一个农民组织中基于村庄自然优化选择的带头人和积极分子,往往在某一方面共性多一些,要么是伙伴,要么是同龄,要么是才智结构趋同,这不利于更多农民的参与和不同年龄段村民的优化搭配,也不利于应对严峻的市场形势以及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所以,几乎所有存活相对长久的三年以上的农民组织,其组织内部结构中是老中青结合,传帮带的局面就会出现。有实力的组织,一般会引起本村年轻人的关注、参与,以及主动加入后的担当。这些年轻人要么是过腻了城市灯红酒绿生活或者尝尽打工苦楚的返乡青年,要么是不得已回乡照顾家庭老小的人,也有从农民组织成员自身做起动员自己年轻儿女加入这个事业的。这是融合了乡村伦理情谊特点的、农民组织内部可以良性继替的可持续运转模式。其实,真正做到家的,是在农民组织发展到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文化资本实力的基础上,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从开展本乡本土的中小学生夏令营抓起,从在校大中专院校的大学生夏令营抓起,有意识地发现、培养农民组织的生力军和后备队。这是一种着眼于长远的积极参与机制。近现代以来体制内教育大都以脱离三农、趋向于城市工业而开设;乡村复兴关于人方面的主体性,假如从长计议,则是人才培养先行,乡土地方性教育先行——这是重大策略。
重建乡村系统,形成农村地域范围的主体性实体
乡村从依附到自主发展的过渡,还体现在乡村系统的实体发展方面。
关于乡村复兴的主体内容,我们在以前诸多文章中均有论述,比如“人民生计为本,合作组织为纲,多元文化为根”之不同层次的归纳;再比如“健康农业、合作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之不同类别的归纳;以及“归心园、从田居,复兴乡土社会支撑体系”之不同视角的归纳。[4]这些归纳均有一定的合理性。此处主要从现实经验出发再归纳来充实之,认为:只有“从日常生活生产着手,从乡村系统重建着眼”的乡村复兴,才具有可持续性。这种归纳注重了乡村生活生产诸方面的综合整体推进,而不是单一专门的项目推进。只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相辅相成、相形相随、相和相倾、相呼相应,乡村特质的增多才会是一个体系性重建,乡村的自主性才会有一个相对成长的空间。从某种程度上说,乡村的自主性,就是以乡村为本位、以异于城市化生活方式为目标且呼应之的系统发展。以下谈两点。
第一,乡村系统重建,是以某项实体发展为突破口,一个逐渐积累不断完善的滚雪球似的发展过程。
以山西永济蒲韩社区协会10年发展历程为例。基于当地大面积黄河滩涂地的种植业以及果林业的多样化发展,以郑冰为首的乡村能人开办了农资店,她联合了6家农资店一起开展统购农资业务。要了解农户在农资方面的具体需求,她们不但走村串户了解社员日常生活需求;而且在动员村民跳舞之中加强彼此相互了解,在此过程中产生了18个在乡村中有威望的辅导员。这些辅导员在开展工作中有三个特点:一是“相与情谊深”式的暖人心服务,以户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充分了解社员们的农药、化肥以及其他生活日用品的多样需求,在这基础上彻底走乡土式的群众路线。二是“向上之心强”式的树新风引导,比如只有具备这些条件——“做垃圾分类,参与文艺活动,孝顺父母,夫妻关系好,正确引导孩子、不打骂孩子”等的农户,才能入社。三是对组织纪律的自觉执行,形成按规矩办事的行为习惯。辅导员不能在社员家里随便吃饭、不能随便接受社员赠物等纪律历来严格执行,因为他们明白只有这样执行,一个组织才能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根据。在经常家访(俗称串门)的过程中,在知道农民们需要什么之后,再根据需要统购或者开展其他工作。于是,以郑冰为代表的永济蒲韩社区协会业务,经历了一个长达10余年的累积式发展进程:从农资统购到日用品统购;从统购到与外部力量合作进行农村资金服务,再到社员内部资金互助;从经济业务再到如今培训业务的全面发展——干事班、辅导员班、技术大课、专业技术课、生命礼仪班、心灵手巧班、不倒翁班、儿童兴趣班、经纪人班等。整体来看,其发展逻辑即经历了一个这样的过程:从当初的农资统购业务到如今的集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相对完善的系统的建立。
第二,乡村系统重建,也是以乡村生活为本位的、继承传统的实体发展。
首先,谈谈以乡村生活为本位的实体发展。承上段所言,在经济发展和社区公共服务的良性关系建立基础上,以经济发展服务于乡村社区生活,幸福生活才是根本。一句话,活在当下,活在乡村,服务当下,服务于生活才是真。再以蒲韩社区协会发展为例。在服务当下、服务乡村生活上,在先搞好生活再搞好经济上,他们有一套极其周全的建立在实践经验基础上的日常规划:对老人,有不倒翁服务——打太极、戏迷班、上门服务和互助服务;对小孩,有夏风童趣——舞蹈、音乐、画画、木工兴趣班、夏令营、纺线、织布、绣花、木工手工实践课堂;在生态家园方面,进行垃圾分类、公共空间美化、家庭卫生合格比赛;此外,还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动员社员出义务工,建立爱心团队义务打井、铺沙石路。针对3685户的服务,其中首要一条是学习。当有社员问“学习能干什么,又不挣钱”的时候,辅导员会反问:“那么挣钱又要干什么呢?是否一定会带来幸福?”此外,给协会带来经济收益的资金互助业务,形成了主要服务于内部社员的制度:借2000元的,无占用费也可以无担保人,借5000元是5厘,借1万以上是1分,农户不用的闲钱则存在合作社里。
其次,再谈继承乡村生产传统的实体发展。继承乡村传统生产生活样式,并结合现实市场需求以发扬广大,乡村为本位的生活才会因根深而枝繁叶茂。以蒲韩社区协会的红娘手工艺项目的发展史为例。辅导员们在社区农户走访过程中,发现随着上了年纪的人陆续离世,当地传统手工艺棉布纺织技术濒临失传。于是,他们决定继承并弘扬此项传统技术。当地政府得知这一项目后,在一风景名胜区协调了一个免费的摊位给他们。在摆摊过程中,他们发现社会上普通的买者和卖者间的不信任关系造成了假劣产品的盛行,觉得不能为了赚钱而丢失本来的项目意义,“好货还得识货人”,于是,就退掉了那个摊位。后来在一些NGO的帮忙下,外部订单增多,“订单至上、围着订单转”的发展,既令大家每天都疲于应付忙乱不堪,又来不及去抢救农村老人的手工艺技术,所以也不行。经过了诸多的教训和经验总结,协会红娘手工艺项目组制订了2013-2015年的发展规划:为了生产好儿童服装、各式背包、床单、被罩、各式棉布衬衣,要真诚定时拜访社区约100位老艺人;要用心采取不同方法,寻觅社区有生活情趣的中青年并组建多种手创兴趣小组;要爱心引导社区儿童参与各小组手工创作,并培育兴趣课堂6个,小学员约120个;要协调参与妇女康乐的社区互助活动;协调参与有机联合社土壤转化的社区互助活动。这就体现了有条不紊,以我为主,统筹此项目与他项目之间的关系,统筹生产与传帮带的关系。
结语
综全文所述,近现代百年来乡村的受体角色,如今随着宏观环境的变迁,而具有了相对地向主体角色改善的可能性。当下在全国所出现的多种多样的新农村建设现象,只有在某种程度上内含着乡村主体性的因子,才称得上为乡村复兴。这需要巩固既有乡村结构性的优良传统关系,并接茬于现代组织制度的宏观背景。具体而言,即提振农民组织,形成农民群体的主体性人格;重建乡村系统,形成农村地域范围的主体性实体。我们参与的河南省灵宝市以“弘农书院”为平台的乡村复兴试验,也是立足于这种农民组织的发展和乡村实体的系统化发展。
注释:
[1]参见贺雪峰著:《城市化的中国道路》,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33页。
[2]参见梁漱溟著:《中国文化的命运》,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175页。
[3]梁漱溟:中国文化的命运,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175页。
[4]参见何慧丽:“新乡村建设试验在兰考”,载《开放时代》,2005年第6期;“低碳乡建的原理与试验”,载《绿叶》,2009年第12期;“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愁、乡恋和乡建”,载《人民论坛》,201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