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二季度经济数据出炉。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7143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投资6827亿元,取得了同比增长4.0%的好成绩,但第一产业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占比依然较低,未来投资空间巨大。特别是在国际局势复杂演变、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对于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和经济社会大局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长期以来,第一产业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较低的原因何在?接下来,如何更好地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本期对话邀请李春顶、唐冲、乔百君三位业内专家围绕相关话题展开分析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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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孟德才 刘诗麟
01 提振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信心,要创新多元主体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
主持人:近年来,农业农村逐渐成为社会资本投资的“蓝海”。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涌入农业农村。据您观察,这些主体投资农业农村的模式和领域主要有哪些?各自有怎样的特点和优势?李春顶:按投资领域可分为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三种。
投资规模农业属于“黄区”,这一投资领域涉及农民数量多、土地面积大,受到国家严格监管。
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属于“蓝区”,是国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潜力。农产品加工装备的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逐步向智能化、无人化方向发展,无人工厂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智慧工厂逐步取代传统的农产品加工工厂。
投资生态园建设属于“绿区”,是国家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投资休闲观光农业,有利于提升农业服务业的附加值。随着物质生活日渐富足,人们在周末假期到农村享受自然风光、体验农家生活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唐冲:近年来,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领域逐步拓宽、进入主体类型更趋多元,出现了全产业链开发、区域整体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引导基金等模式。从实践来看,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主体具有的优势特点各异,大都选择与自身优势相匹配的投入路径与模式。
具有涉农产业背景的企业,如中粮、温氏、中化等,均立足自身的行业基础地位、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等优势,从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两个维度,采取全产业链开发模式加大农业农村投资。
具有国资和旅游背景的地方平台型企业,大多发挥地方国资平台的资本优势和旅游资源开发优势,通过与村集体和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等方式,实施区域整体开发模式。特别是乡村民宿、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等项目大都采用这种模式,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与乡村建设一体开发。
银行、证券、基金等资本型企业,大都发挥其产业资本优势,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投入农业农村,如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大都采取母子基金的方式投资了一批农业农村领域的地方重大产业项目。
互联网等平台经济型企业投入农业农村领域态势日趋活跃,这类企业大都发挥其技术、市场与高效商业模式等优势,积极投入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探索了一批“互联网+农业”的融合投入模式,如借助物联网、区块链、AI技术等能力赋能农业前后两端,搭建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重塑农业流通体系,搭建了农产品消费者的信任通路。
主持人:民间资本常年占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80%左右,今年2—6月,农业民间资本投资增速已连续5个月低于全国民间资本投资增速。在您看来,哪些因素制约着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如何进一步提振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信心?
唐冲: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通常来说,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时,以农业农村为代表收益率较低的领域投资会最先受到抑制。
二是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现阶段农村金融仍以信贷、结算等基础服务为主,信贷、保险和期货等各类业务融合创新不足,涉农信贷供需的期限错配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的探索实践也尚未成熟。金融创新滞后于民间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多元融资需求,民间资本参与乡村发展与建设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用地环保等约束日趋加紧。近年来农村环保、设施用地等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土地流转难度大、设施用地指标不足等问题延缓了相关农业项目落地,影响了投资积极性。
四是农业农村投资收益较低且不稳定。农业农村领域的项目大都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建设范围广、建设周期长、投入额度大、投资回报率低等特点明显。在农业领域,农业投资收益整体较低于其他行业。近年来在国内农产品与食品价格总体维持稳定的背景下,农业综合成本不断上升导致农业项目投资收益率下降明显。在农村领域,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性强、投资回报率低,基础设施产权不明晰、建设项目稳定收益机制不成熟等问题长期存在,导致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渠道还不通畅、积极性不高。
基于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范围,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投资门槛,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二是实施正向激励措施。落实定向降准降息、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激励政策。三是建立监管与退出机制。实施民间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保障金措施,依托资本市场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退出渠道。四是建设社会资本下乡投资平台。搭建产业园等平台,落实社会资本建设项目点状供地政策,完善投资权益保护制度。五是强化民间资本的投资服务。组织实施“万村万企”招商合作对接行动。六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规划、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审批程序。七是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收益证券化,提高“两权”等抵押品流动性。试点推广“区块链+融资”,优化供应链融资。深入探索仓单质押、融资租赁、“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农银企业共同体等模式。
乔百君:要提振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信心,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创新多元主体参与的投融资机制。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只增不减,引导撬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基金等支农产品和服务长期投入,与产业资本相结合,切实解决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二是创造条件吸引农业优秀人才。一方面加大农业职业教育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农人;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业基础公共设施,以及优化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等,吸引、留住更多优秀的农业人才。
02 整合各地涉农领域基金,推动形成全国成系统、成体系的乡村振兴基金矩阵,增强投资合力
主持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涉农小微企业承受了较大压力,融资需求显著提升。政府应该从哪些方面改善涉农企业的营商环境?李春顶:改善涉农企业营商环境,主要应该着力于三个方面:一是合理规划资金投入方式与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财政支持方式,减少涉农企业发展负担。二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减少因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涉农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推动构建良好的社会征信体系,把涉农企业合理地纳入这一体系中,提高涉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信用意识,促进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乔百君:改善营商环境,关键是要不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例如,结合农业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痛点与难点,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强化走访帮扶措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工作,为农业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审批服务。还可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对接,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提高对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唐冲:当前民间投资加速下行,应强化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建议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困难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同时,指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快涉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关注支持并规范乡村振兴企业类债券发行,不断拓宽民间资本投融资渠道。
主持人:目前,各地在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基金方面做出有益尝试。您认为,应该怎样更好发挥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在助力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唐冲:现阶段全国乡村振兴领域政府投资基金还处于起步探索、分散发展阶段。目前,中央财政注资设立了农业产业、现代种业、农垦、海外农业等4支基金,地方省份也先后成立了24支省级农业类政府投资基金,但总体而言还存在基金数量多而规模小、政策目标不清晰、运营机制不完善、资金闲置和碎片化难以形成合力等问题。
建议在全国层面设立国家乡村振兴基金,通过中央财政有效撬动地方财政、社会资本协同投入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基金与财政支农政策、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投入合理分工、互为补充,形成投贷联动有效合力,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并实现合理回报。
同时,可依托国家乡村振兴基金,通过市场化资本化手段整合各地涉农领域基金,推动形成全国成系统、成体系的乡村振兴基金矩阵,增强基金投资合力。在此基础上搭建全国农业农村投资大数据平台,为政府精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提供决策支撑。
李春顶: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会带来巨大的资金需求,这就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产生融资压力。农业投资基金不仅要保值,而且要有自身造血的增值能力。一方面要拓宽募集渠道,面对不同的募集对象采取不同的募集方式。另一方面,农业投资基金应选择安全性高、收益好、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实现自身的增值,让农业产业化不断释放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乔百君: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在底层资产偏好以及产业引导作用等方面存在差异,在运用时要注意发挥比较优势。基金更偏好以股权的形式投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并可以吸引相关企业落地发展,促进地方形成长效、健康的产业发展生态。相比而言,债券要求较为稳定的回报,更偏好投资于具备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比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03 引导社会资本树立“不与民争利”原则,探索建立混合型利益联结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主持人:资本下乡过程中,要避免“富了老板,亏了老乡”的情况出现。那么,如何进一步强化社会资本责任意识,更好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李春顶:一方面,要使社会资本树立起长远的社会责任观,督促企业走承担社会责任与实现绩效提升并行发展的道路,培育其与农民互利共赢、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发挥社会声誉的激励与监督作用,通过舆论挤压失信者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发挥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和农技人员等的创业引领作用,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让农民有能力分享资本收益。
乔百君:我们认为,农业股权投资应优先投向农业产业链的前后两端,即为农业生产助力、提高种养效率的农业科技领域,以及为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的食品消费领域,而与农民产生竞争关系的种植养殖等环节交给农民去做,这样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共生共赢。除了监督引导社会资本树立“不与民争利”原则外,更为关键的是要不断夯实项目效益,构建共赢机制。项目合规经营和有质量的盈利是实现政府、农户、资本多方共赢的前提,因此在大规模投入初期应该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发挥市场化机构的作用,设计好交易模式,管理好投资进度,落实好政策配套,为中长期的发展打好坚实基础。比如,可探索“订单收购+分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混合型利益联结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主持人:资本下乡对农业农村发展无疑是有利的,但如果不加规范,出现资本无序扩张的情况,也会为农业农村发展带来诸多不良影响。比如,资本下乡中可能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资本过度集中导致的同质化竞争,个别企业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对此,您认为,应怎样预防和避免这些问题?李春顶:政府应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社会资本无序扩张。对社会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要实行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督。
例如,遏制耕地“非农化”,就要严格限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对于“非粮化”,把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行为,既要严格管控,落实耕地利用的优先序,让宝贵的耕地充分发挥价值,引导发展林果业等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还要完善农业价格和补贴政策,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让经营主体种粮多得利。
为避免同质化竞争,就要做好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帮扶的主导产业,力争在产业选择的开始,就能够实现差异化竞争和错位发展。
为防止个别企业套取财政补贴,各地政府应结合实际对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等进行细化,加大对补贴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
乔百君:资本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少去做和农民直接竞争的事情。首先,资本要利用专业优势,发现并支持有产业带动力、持续增长力、战略执行力的农业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升级及农民增收。只有提升种粮综合收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扩张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而提升种粮综合收益一方面要加强高水平农田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需要社会资本和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发展生物农业和数字农业,有效地提高产出。与此同时,要严格制定考核制度和预警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
04 发挥政府引领作用,通过贴息、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振兴主持人:在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过程中,政府部门能提供哪些帮助和指导?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怎样发挥撬动作用?
乔百君:因地制宜,依托地方特色资源优势产业,发挥整体引领作用,做好整体产业规划,使社会资本对投入农业农村的盈利前景有良好预期。具体而言,可整合集成项目,将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农业项目集中起来。打造合作平台,为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提供一揽子、全方位投资服务,促进要素集聚、产业集中、企业集群。
还可以发挥撬动作用,通过贴息、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振兴。比如,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通过财政引导和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效提高了制种基地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李春顶:一方面,政府要为社会资本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比如,稳定涉农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另一方面,政府要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稳定有序投入。聚焦农业农村发展重点推进计划,建立涉农项目库,抓好专项资金跟踪监督管理,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级财政资金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
主持人:从2020年起,我国连续三年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今年出台的《指引》,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有怎样的现实意义?李春顶:《指引》是在我国面临全球新冠疫情叠加俄乌冲突,以及对外需依赖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是推动农业发展、维护粮食安全、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务实举措。为解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资金周转速度慢、季节性波动大、农业资金收入不稳定、资金利润率低等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同时,有助于解决中国当前存在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打破生产要素相对短缺的局面,从而提高农业整体生产效率。
唐冲:社会资本是我国农业农村投资的主力。近年来,伴随全国投资增速趋于放缓,农业农村投资增速也明显回落,特别是2019年出现显著下降,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冲击,稳定农业农村投资压力不断加大。文件出台在稳定社会资本投资预期、改善投资环境、强化政策引导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乔百君:《指引》进一步细化了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一是在涉及到“卡脖子”的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明确了聚焦生物育种、耕地质量、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二是重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善耕地质量、加强清洁能源建设,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三是鼓励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初加工、深加工、中央厨房、仓储物流等“地头经济”。
《指引》对减缓疫情在农业农村中的不利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通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农业农村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推动农业创新发展;完善农民民生保障,提升农村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主持人: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用好社会资本既能为农业农村注入资金活水,又能同步导入技术、人才、管理等现代要素。为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需要进一步深化管理服务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不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同时要注意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真正为农业农村发展添动力。最后,感谢三位专家做客对话栏目,分享精彩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