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在浙江青田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致贺信,高度评价了农业文化遗产对人类文明的独特价值和重大意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再次令世界瞩目。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祖先在千百年来的劳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宝贵财富,有些仍延续至今福泽一方,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当前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本期对话邀请闵庆文、曹幸穗、吴敏芳三位业内专家和一线工作者展开研讨。
in no particular order
主持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彭瑶
01 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并非让人们回到传统农业生产的状态,是要在现代农业中注入传统农业的优良要素
主持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发起的。我们为何会在现代农业技术已经获得巨大发展的21世纪,把目光投向已有上千年历史的农业文化遗产?
曹幸穗:2002年是千年一遇的时间交汇点,人们回顾过去,发现世界农业普遍存在许多严重问题。比如,片面追求以产量和利润为导向的技术措施,导致农业环境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面源污染、土壤板结、耕层变浅、有机质减少、授粉动物减少、微生物群落失衡等问题。而传统农业持续了几千年,其中必定存在着可持续的、环境友好的、生物多样性的农业要素,存在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于是,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要回到传统农业中去“寻找智慧”,去发掘和继承对现代农业仍然具有应用价值的农业要素和知识体系。这就是提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理念的初衷。
闵庆文:传统农业在生态保护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比如,通过间作套种等多样性种植提高了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通过稻田养鱼实现了“一地多用、一水多用”和生物互利共生,通过游牧不仅获得了畜牧产品,还减少了对放牧地的高强度利用,提高了草原承载力,这样的例子很多。提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目的就是发掘、保护、利用、传承那些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鲜活”样板。
主持人:如何看待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和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之间的关系?倡导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倡导回到传统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吗?
曹幸穗: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关系,不是替代的关系,而是改造和提升的关系。提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倡议,是要在现代农业中注入传统农业的优良要素。从经历了几千年考验的传统农耕文化中汲取营养,在这个基础上再与现代农业的智能化装备和高科技手段相结合,创造出更加高效、更加环保、更加安全的可持续新型农业体系,才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才能创造出更加辉煌灿烂的新型农业文明。
闵庆文: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并非让人们回到传统农业生产的状态,可以理解为“两种借鉴”。一是农业文化遗产地可以在保护其人地和谐的基本内核的前提下,借鉴现代农业技术。例如,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既保持了传统品种、种养技术、土地利用方式基本不变,又通过种养殖密度、时机、饵料和水土资源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改善,实现了稻鱼产量的大幅提升。二是非农业文化遗产地可以借鉴农业文化遗产的发展理念和技术。同样以稻鱼共生系统为例,在很多适宜的地方,人们在保持水稻种植的基础上,创造了稻田养鸭、养蟹、养虾、养蛙、养鳖等多种模式,实现了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吴敏芳:稻鱼共生是典型的传统农耕方式,可以大大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以稻促鱼、以鱼护稻。同时我们又通过水稻良种选育如超级稻推广和鱼苗标准化培育、合理投喂,提高了水稻和田鱼的产量。近几年来还利用再生稻鱼共生,延长稻鱼共生期60多天,水稻产量亩产增加300公斤、田鱼亩产增加50公斤,实现“一亩田、千斤粮、百斤鱼、万元钱”目标,通过品牌化经营管理、农旅融合发展,促进了传统农业增收增效。
02 避免“破坏性开发”“冷冻式保存”,探索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的新思路
主持人:怎样才能避免对遗产地的“破坏性开发”和“冷冻式保存”?
曹幸穗:在农业文化遗产开发实践中,需要克服两个认识误区:一是过度强调保护,不加区别地反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这只能导致历经沧桑的文化遗产既不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主人所爱,最终在隔绝和沉寂中消亡。二是过度强调开发,以经济指标来衡量文化遗产开发的成绩,用资源消耗来换取文化遗产开发的成果,实际上是对文化遗产长久传承的破坏。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肩负着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的多重任务。如果盲目开发,势必造成破坏。但如果过分强调“原汁原味”的“冷冻式保存”而忽视了区域发展,则难以调动当地居民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也难以实现保护的目的。因此,需要探索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的新思路。
农业文化遗产有着自身的资源优势,具备发展“有文化内涵的农产品”的资源基础,正所谓“农遗出良品”。因此,可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手工艺品制作、生态与文化旅游以及生物资源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研学与康养产业等。总之,秉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三产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同时注重保障农民利益,将有助于破解出现“破坏性开发”或“冷冻式保存”的情况。
主持人:我们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又显然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点,那么它是否可复制可推广?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的形成有明显地域性,全方位“复制”到另外的地区,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一个系统中的某些要素不可能推广。例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中的一个关键要素是青田田鱼和稻田养鱼技术,被成功地引入到贵州、四川等地,并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个关键要素鱼灯舞,被青田华侨带到了意大利,并在米兰世博会上进行了演出。
曹幸穗:就具体的生产体系和知识技术体系而言,农业文化遗产不具备直接推广应用的普适性。但是其中蕴含的生态原理、技术理念、育种方式、维持生物多样性等价值是普适的、可以推广借鉴的。
03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要保障农民的保护政策知情权、保护决策参与权、保护利益分配权主持人:在对农遗项目的保护利用中,相关各方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怎样构建的?如何才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需要多方参与,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很多,这就会产生经济利益如何合理分配的问题。农业文化遗产是先民创造、世代传承并不断发展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理应成为农业文化遗产最主要的保护者,同时也是遗产保护最主要的受益者。这就要求管理者、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时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过去近20年的实践中,各地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模式,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农民的保护政策知情权、保护决策参与权、保护利益分配权。只有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提高了,才会认识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的重要性,才能够真正激发他们参与保护和发展的积极性。
吴敏芳:我们很注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在保护区全面落实生态补贴,每年农民从事稻鱼共生每亩补助500元、种植水稻传统品种每亩补助2000元、从事田鱼原种保护每户补助3000元。通过支持保护地农民搞好稻鱼生产设施建设,增加稻鱼生产收入,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我们以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专门负责营销推广“青田稻鱼米”品牌,对全县稻鱼共生产品进行“统一规划基地、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种植标准、统一收购加工、统一品牌营销”的“五统一”经营管理。订单模式面积7080亩,稻米价格从原来的每公斤6元提高到每公斤20元。
村社主要负责组织农民合作。比如青田县巨浦乡西坑村通过“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抱团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发展“贝母—稻鱼共生”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变荒地为宝地,变农民为股民,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6万多元,户均增收1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主持人:从一定程度上说,遗产地农民为保护生态牺牲了生产效率,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机制?补偿金从何而来?
吴敏芳:青田对稻鱼共生系统给予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2017年专门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稻鱼共生生态补贴、传统品种保护、保护区建设、科研合作等,保护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建议国家层面要建立保护资金项目,面向遗产地保护区给予生态保护适当补助,推动地方保护基金建立。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地大多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乡村文化富集区,当地农民为保护生态、传承文化作出了很大贡献,需要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补偿机制,探索针对不同遗产类型的补偿模式和补偿标准。比如,一是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或特殊补贴;二是通过政策支持、品牌认定、公益宣传等措施,让农业文化遗产地农产品所具有的生态与文化价值显现出来;三是通过农旅融合,实现特色农产品的增值和生态与文化产品的价值转换;四是借鉴国际上流行的“社区支持农业”模式,建立城市社区居民与乡村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主持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是农民,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聚集,部分农村出现了“空心化”态势,在这些地方的农业文化遗产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闵庆文:城镇化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是许多农业文化遗产地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甚至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传承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要在不影响系统稳定性和基本内核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引入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以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多功能农业为重点,实现农业、生态、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与效益。同时注重培养“新农人”,吸引“有情怀”的人回归农业,浙江青田和湖州、内蒙古敖汉等地已有成功的案例。
吴敏芳:目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聚集是趋势,因为在城市打工的收入远远超过在农村务农。所以遗产地要出台生态保护补贴,支持农业多功能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只要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农民收入与外出务工相比相差不大甚至超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劳动力就会回流。
曹幸穗:据我了解,在已经认定的农业文化遗产地核心区,“空心化”的程度还不是很突出。一是列为遗产地核心区的乡村,一般具有较好的农业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开发能力,能够留住一部分村民在家乡就业创业。二是核心区拥有深厚的民俗文化资源,适合开展乡村文化旅游、农业休闲旅游、乡村康养旅游等,形成乡村经济的新业态,提供乡村就业的新岗位。三是农业遗产地的金字招牌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提高了当地农产品价格,吸引了一批离村农民回乡务农创业,也吸引了一批有志农业的城市居民投资乡村开发,成为新时代的“新农人”。
04 农业遗产地振兴起来,就能带动更多的乡村振兴发展主持人:我国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请问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对于乡村振兴有何特殊价值?
曹幸穗: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和魂。农业文化遗产地是乡村的优秀代表,是乡村文化的精魂所在。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开发,培育遗产地的新业态,夯实遗产地的产业基础,激活遗产地文化振兴和产业振兴的动力源泉。农业遗产地保护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遗产地振兴起来,就能带动更多的乡村振兴发展。
吴敏芳:青田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利用农业文化遗产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放大品牌效应。通过深挖农遗产品独特的文化内涵,持续打响农遗良品公共牌。积极争取农产品在青田集中检疫出口试点,让更多遗产地优质农产品在青田抱团集聚、越洋出海,打响“买全国、卖全球”品牌。二是拉长产业链条。加快建设侨乡国际农产品加工储运园,推进特色农业产业链条化发展,如“田鱼捞饭”等预制菜销售。三是高标准建设农遗公园。依托稻鱼共生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启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创建,使价值链从单一、具象的农产品,进一步拓展到品类丰富、体验性强的旅游产品、文化产品,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当下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四是加快培养农遗传承师。农遗保护与发展离不开乡土人才,要调动本土农民传承农遗文化、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着力培育一批农艺师、“田秀才”、文创客等“新农人”,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主持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提出的20年来,给各遗产地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曹幸穗:目前我国有18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三分之二分布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20年来,各遗产地先后利用农遗这个“金字招牌”,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优越的生物资源、文化底蕴、景观优势,将遗产地的“绿水青山”转化为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取得良好成效。
有数据指出,江西万年、广西龙胜、内蒙古敖汉三个遗产地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实际贡献率分别达到65.0%、65.0%和62.0%;福建尤溪、甘肃迭部、云南红河、贵州从江、陕西佳县的增收贡献率也都超过30%。这说明全球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际支撑了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
吴敏芳:以前浙江青田农民收入多是来自于外出务工。2005年以后,依托稻鱼共生系统的农遗金字招牌,“青田田鱼”“青田稻鱼米”先后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青田田鱼”还被列入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青田稻鱼米成为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指定用米。品牌打响了,青田县稻谷和田鱼的价格都得到了显著提高,特别是在遗产核心区,田鱼价格从2004年的每公斤30元上升至现在的每公斤120元,带动了产业壮大、农民受益。
青田县有很多早年去国外务工、创业的华侨,现在回国发展。华侨金岳品回到家乡建立了田鱼鱼苗孵化基地,成立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许多农民致富,2014年获得“世界模范农民”的称号。华侨徐冠洪建立田鱼原种保护选育,吸引了本地更多农民加入稻鱼共生产业。
闵庆文:举例来说,曾经遍布日本的国鸟朱鹮,已于2003年10月10日在本土灭绝。后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朱鹮在佐渡岛有了恢复性发展。为了重建野生朱鹮的栖息环境,当地逐渐复兴了传统农耕方式。2011年“佐渡岛稻田—朱鹮共生系统”被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后,政策支持、多方参与机制不断完善,“朱鹮大米”品牌唱响了,乡村旅游带动起来了,民俗文化也进一步复兴了。
05 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等重大战略之中主持人:中国拥有18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居世界首位。我国在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方面有何独特优势?如何更好地推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走出去”,进一步发挥在世界农遗领域的引领作用?
曹幸穗:中国是世界上农耕文明历史悠久而且连绵不断的国家,在发掘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方面拥有独特的文化优势、资源优势、应用优势和发展优势。下一步,要鼓励遗产地相关各方在保护实践中大胆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加以示范推广应用。同时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沟通合作,加大国际化的宣传普及,为全球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提供中国方案、中国经验和中国成果。
闵庆文:我国在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方面具有两方面的独特优势:一是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类型极为丰富;二是国家的高度重视使得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进展良好。
在过去20年里,我国在很多方面为世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一是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实施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提升了有关国家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水平。二是建立了完整的遗产体系,完善了体制机制,开展了综合性科学研究,探索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遗产类型的保护与发展模式,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参考。三是通过各种国际交流平台宣传中国理念和成功经验。
推动中国农业文化遗产“走出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的部门协同,拓展国际合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等重大战略之中。
主持人:今年7月在浙江青田召开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此次会议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
闵庆文:这次会议的主要成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向本次大会致贺信,深刻阐释了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与保护的意义,指明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与路径。二是进一步凝聚了共同遗产、共同保护、共同分享的共识,将为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产生深远的影响。三是青田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授牌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通过实地观摩,很好地展示了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保护成效。
吴敏芳:这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是对青田十几年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的肯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胡春华副总理亲自来致辞,我们全县上下倍感振奋,老百姓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信心倍增。
这次大会上的农遗良品展,展示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质农产品,最大的特色就是通过精深加工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这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接下来要做好大会成果文章,深谋“农遗”保护与发展,加快生态价值转化,点鱼成金、化稻为宝,推动大会精神在青田开花结果。
主持人:发展是最好的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智慧结晶和宝贵财富,我们要充分挖掘其潜在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多元价值,让千年农遗在新时代彰显出历久弥新的独特魅力和当代价值,成为保障世界粮食安全、增进人类福祉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感谢三位专家的精彩分享!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重农评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GL3x0lebdxtQXCtzPu9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