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6年乡建院协作树林召镇党委政府的乡村振兴实践,经过深度融合,“一个体系、两个平台、三个突破、四个升级”的乡村振兴架构初见成效。2020年8月16日—17日,由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乡建院联合主办“达拉特旗乡村振兴研讨会”成功召开,本文是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教授在这次研讨会上的发言。温教授在树林召镇的学习中,产生了对乡村振兴非常重要的5点体会,值得诸位乡建人细细品味。
今天的分享李昌平给的题目是让我们谈来树林召镇的学习体会,我就向大家汇报一些这两天的学习体会。
1.做任何一件事情,要认真搞清楚再做
先说第一点,第一个学习印象,是从咱们树林召镇的张栋梁书记那儿学到,他不仅把树林召镇的整个过程讲的很详细,条分缕析的,而且有一点是让我非常有感触的,就是为了把这项改革推进下去,他们这个镇的党委政府班子把所有的相关法律和文件政策都学了,并且是梳理出来,针对他们在操作这项改革过程中间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政策障碍,都一一对应的去做了研究和解释,所以每一个改动的背后都有着相当重要的政策分析工作。因此,我提醒在座来自各地的干部,这是重要经验,如果我们事先没有把相关的政策、法律等等研究清楚,没把它吃透,只说这事儿应该这么做,那应该的事情太多了……
上午有个年轻的朋友递材料给我,讲对土地问题如何合理解决的建议,其实说合理与否,当然大家可以各有见解,但你要想让你提出的这个分析能够得到实际的应用,请你务必把和你这个分析相关的各种法律政策搞清楚,并且甚至要搞清楚是哪个部门在负责操作的,或者在贯彻执行这个法律或者政策,我说否则你都不知道该去找谁,不是你认为这个合理,它就是可以操作的。
所以我说的第一点,这个学习到的经验是从咱们树林召镇的张栋梁书记那儿学到,人家严谨细致,应该是和长期处理政策文件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关系,包括大多数从基层干上来的干部,还有我们这些所谓靠着教科书的理性逻辑来思考问题的学者,都有类似的很不足。我们很少去关注文件,很少去关注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这往往是我们的不足。
▲树林召镇镇长乔有世、温铁军教授、树林召镇书记张栋梁
2.规划方案不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第二点感受是说乡建院这些年轻人们,是今天这些规划界的朋友们非常值得借鉴或者学习的这么一批人。就像有些人说的,过去规划就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但树林召镇的规划我看了,他们规划相关的组织制度安排都做了非常详细的布置,我就知道这个规划不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概念,而是为了在实践中能够相对而言最低成本去贯彻落实,也确实和我们所在的树林召镇的实际情况结合非常密切。所以第二个要学习也是提醒各位干部,当你们主管的地区去做规划时,如果不是把制度问题、组织问题、文化问题、治理问题等等这些相关问题统一纳入到整体规划体系中,那个规划确实只能在墙上挂挂,它不可能落实。
3.合作社只搞生产,世界经验告诉你95%以上会失败
第三点,大家都在说合作社,2007年合作社立法,我就一直在各地提醒大家,其实在这之前我们2003年在河北办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时,对前来参加培训的地方干部和农民骨干,就反复告诉他们,我说我当年是在1987年从世界银行专家那儿得到的第一个关于合作社的分析,就是世界范围内凡属于搞生产的合作,95%以上是失败。作为市场化的改革,这其中组织问题比较直接的就几大块儿,分别是乡镇企业、农业类公司、合作社,当然也包括我们80年代还存在的集体经济。在当时那个年代世界银行请来的合作社专家,国际一流专家提醒我们,如果你们做合作社上来就搞生产,95%以上就是失败。世界范围内的经验摆在这儿,麻烦就麻烦在我们到目前为止,还仍然是让我们的农民兄弟们组成合作社上来就去搞生产,它能不失败吗?明知这是南墙还要去撞,撞个头破血流扔不回头,我就不明白这事怎么回事儿。
但为什么说达拉特旗做的是真合作社呢?是因为这儿的合作社上来不是搞生产的,包括土地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的收益从何而来,难道仅仅只是从土地的经营上来吗?不,得从哪儿来呢?得从农资的购销上来,它其实起的作用是因土地规模相对比较大了,因此它可以做成农资的批发户,那它就是联购分销、分购联销,赚的是什么钱呢?是购销领域中的批发与零售之间的批零差,听懂了吗?为什么它这个是社,然后到了村级变成四个事业部,然后在村一级变成综合,然后再到镇级变成联合社,其实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个合作社是综合性的,这也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合作社的要求,就是做综合性合作社、而不是做专业合作社。这样的综合性合作社才能真正实现合作的意义,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习近平总书记当年的博士生毕业论文,那里面有很清楚的表述。
今天我们看世界范围内的合作社经验时,尤其以什么为典型呢?以东亚模式为典型。本国本属东亚之国,却硬要照搬远在大洋彼岸美国的模式,然后把那套教科书变成我们浪漫主义想象的政策体系的参照理论,那不就麻烦了吗?我们生生的就是把东亚经验完全撇在一边,使我们的合作社事业走到今天,你都不能怪人家,因为人家早在80年代就告诉你,如果上来就搞生产,那是要失败的。但你非得上来就搞生产,还绝对不许它去搞购销,不许搞金融,不许搞保险等等。中央一号文件讲是一二三产融合,但是做的时候为什么不让做三产融合,只让搞一产呢,这难道不是违背一号文件吗?真合作得靠综合性合作才有可能,一二三产融合。光在一产中不可能产生收益,因为我们大多数只做一产是亏的。之前有位朋友跟我说发现很多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现在不景气,如果他只是在一产,他们没有一二三产融合,那不亏是很难的。总之需要注意,如果不搞三产融合,同时三产融合也是中央文件强调的、而且是农业供给侧改革,要靠一二三产融合才能走出一条路,但却偏偏不让合作社在这儿,你是真要搞还是假,这个东西就很难解释了。不管怎么说,我们得知道我们现在搞的这种综合合作社,只有综合起来才能产生收益,才能有效去反哺农民,才能够长期可持续,也才能实现农业的供给侧改革所要求的内涵。
4.一刀切的股权化模式,会留下巨大隐患
第四点,我们现在推进的“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要实现的是什么呢?要实现的是资源价值化,资源价值化其实与我们多年来搞的土地股权化是一致的。土地股权化,是不是就像我们现在大家都知道的“村民变股东”,只凭借你的户籍所在地来算,如果你户籍在一个村,选择某一个时,你户口还在这儿,就算你一份股东了,是不是这种股权化就是我们的土地资源价值实现的唯一形式?
目前各地很多都是这么做的,稍微请你们注意一下,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研究,这个研究结果告诉大家,如果只做一种股权,并且做下来以后长期不变,以后麻烦大了。假如这届领导这么做容易了,把这事儿推下去了,这却给后任领导留下了无穷后患。
最后提醒各位,价值化就把土地股权化,是我们现在土地合作社、乃至各地推进三变改革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这个是普遍在做的。我们达拉特旗也在做这个股权设置,我看了一下,你们至少是好几种,而且甚至给80岁以上老年人再分配股权等,这个股权设计就是多元化的。理论上有个道理,你如果是个结构性、多元性、不同的层次形成的合约,你的风险是被分散掉。如果你是一次性合约,就像我们的一锤子买卖,就做一个股权,然后一股到底就不再变了,这是典型的风险暴露型合约。多元股权是我们现在推进资源股权化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这一方面是向达拉特旗在这儿学,另外一方面也是去进行调研的体会。
5.总结经验作比较,发现共性
第五点,乡镇这一级是在农村改革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创新中必不可少的,我想因为李昌平自己当过镇党委书记,所以特别强调这个,我当时没有你相信,我到现在呢,也不能说全信,因为还没有太多的去做研究,但是刚才的一位专家分析的有意思,说一个达拉特旗,相当于半拉北京,你说你看你这一个镇,相当于什么?相当于北京一个县区,以它的面积算。这其实是在搞一个区域性的,这个区域的面积足够大,如果是以在地的人口来看,它的人均土地面积差不多得人均七八亩地,相对比河北、河南那边一户的土地面积还要大,现在大部分一户能有五六亩地就不错了。怎么看不同地区的地理空间条件,对一种综合改革本身所形成的约束,这点是不可忽略的。所以在这个土地资源相对比较宽松的地方,如果我们是对一个户、对一个村做了制度安排,实际上恐怕我们会忽略掉它其实对于其他地区而言,这相当于是县域经济的综合改革,在这儿仅相当于镇域经济的综合改革。
我同年轻人说你们注意,一个个别案例的研究是有经验性的,我们进一步要什么?我刚才也说我对这点还没有完全学透,是因为我说我们在其他地方也做了县域经济的综合改革的研究,镇域经济综合改革的研究,下一步要做什么呢?我说把树林召镇的这套组织体系、制度体系、金融体系这套综合改革的经验,拿去和其他地方的县域、镇域的去作比较,通过比较去发现它们之间的共性,当把共性提炼出来的时候,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到目前为止,我说的第五点,还不能说是已经学到了,还是在一个学习过程中,所以提出来需要大家注意,多探索、多总结、多比较,将会有很大价值。占用时间太多了,我就不多说了,谢谢大家。
本文整理自温铁军教授研讨会发言,转载需授权。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乡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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