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农协这种农村社会经济组织方式,20世纪诞生于日本,并迅速在韩国和台湾地区全面推广。它依法设立、覆盖全地域和全体农民,以金融、经营、社会、文化等综合功能全面保障三农,使得农民组织及其组织保护下的农民成为合理共享市场利益的主体。无论风云变幻、政事更迭,该组织方式屹立百年不倒,且至今仍然拥有不断推陈出新的改善能力。
综合农协的组织方式在中国大陆有没有可能实行呢?我们发现,在山西永济市,有一个自1998年设立的农民合作组织,历经15年,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输于日韩台的大陆本土的综合农协。
山西运城地区永济市的蒲韩乡村社区。它缘起于1998年在蒲州镇寨子村建立的“科技服务中心”,2000年又建立了“妇女文化活动中心”,在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社团,正式设立了“永济市蒲州镇农民协会”。2007年更名为“果品协会”。由于业务范围超越蒲州,跨蒲州和韩阳两个乡镇,所以,自取了“蒲韩乡村社区”的名字。农民口头禅还是称其为“协会”。
这个协会根植于规模足够大的农村社区——这是协会内部能形成长期可持续、循环式发展的基本条件。协会横跨蒲州、韩阳两个乡镇共24个行政村和19个自然村,会员四千多户,服务的农民群众超过2.5万人,占了两镇总人口的一半。这个协会拥有经济、社会、文化的综合性功能——这是使得一个规模化的社会经济体成为生产、消费、分配、交换紧密联系的有机体的根本举措。
现在,蒲韩乡村社区已经成为拥有大宗农产品运销、有机农业种植和技术推广、农资购买和消费品购销、手工艺品生产与销售、信用合作,以及老年服务、健康服务、垃圾处理、社区教育、农耕文化等多种功能齐备的综合性的“三农”协会。
这个协会做到了农民共富、利益共享、城乡合作、社区稳定有序——而这正是我国破解“三农”难题所期望的主要目标。
协会以农民土地入股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形成有机农作物机械化规模生产,并通过产后与各类公司进行规模化销售合作实现了以较低成本与城市进行交换,使得协会会员连续三年实现户均收入增长20%,可以说基本解决了小农户与大生产以及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难题。
协会不仅在生产、销售环节实现了小农户的合作,而且,在生活领域也实现了合作。协会将经济收入扣除各类成本后的剩余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支持蒲韩乡村社区自身公共服务——老人、儿童、妇女等各类人群所需要的照顾服务、文化教育事业,还有清扫垃圾、村史谚语、节庆礼仪等多方位的公共事业;二是协会经营事业的发展包括购买大型农机具;三是给会员按股分红。
可以说,协会已经成了当地小农户共同致富、共享公共利益,维系社区基本社会秩序的当仁不让的组织者、分配者和管理者。
蒲韩乡村社区不仅在农业经营上不输于日韩台农协,而且,在广泛深入地联系农民会员,应其需求而提供公共服务、继承和弘扬传统农耕文化等方面还有明显的超越。
蒲韩乡村社区为什么能获得如此出色的成效?
首先,是有好的带头人、自下而上小农合作的民主自治组织和较完整的组织治理结构。这个协会三年一选举,实行理事长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目前理事长和总干事由一个民办小学教师出身的农村妇女郑冰一肩挑,协助总干事的是三个助理——均为三十上下的小伙子,分管经营、公共服务和财务。
协会的基层组织是邻近的5户农民结成的会员小组,共有七百多个。小组之上是22个技术产销班(统统按照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按各种农作物分类负责农技培训与推广,以及农资和农产品的统一订购、统一销售和统一集货。为这22个班进行农业生产与技术推广服务的是农协的一个经营部门(登记注册为有机联合社),由6个专职员工负责。而为这22个班分别进行农资购销服务和农产品营销服务的是农协另外两个经营部门——农资购销中心和城乡互动中心。这样一种农协治理结构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以相当低的决策成本实现了以自愿为基础的集体决策。另外,由于农协处于乡镇社区,与村委会不在一个层次,与几十个村的村委打交道,东方不亮西方还亮,在竞争性的农协社区组织工作中,找到了一种能够化解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并得到乡、县两级政府支持的机制。
其次,有良好的组织、分配制度和有执行力的本地农民的工作团队。协会在总干事领导下,组成金融部门(资金合作社)、经营部门(有机联合社、城乡互动中心、手工艺合作社、农资购销中心、研发与农技推广部门、青年农场)、公共服务与文化部门(老年服务中心、健康协会、儿童服务、农耕家园)。这些部门的员工合起来构成总干事团队。52名员工基本上是当地农民,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多岁。他们全职授薪,每月底薪800元,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可以拿到附加工资和年终奖金。协会每年的收入除去支付员工工资和行政办公费外,还有可观的盈余用于协会支持的社区公共服务和会员分红。
再次,有自行开发的一整套协会农户工作方式作为农村社区工作的基础。协会的农户工作分为工作人员分片包户、入户访谈、农户档案、信息收集与传递和部门内外交流等一系列首尾相接的工作程序。为了让农民出身的协会工作人员永葆和农民密切联系的本色,协会要求52名工作人员必须承担分片包户150-500户的职责。每个工作人员每天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都要到包干户家中访谈,除了有统一要求的部分例如各户的人口、耕地、农作物并建立农户活动档案外,每个工作员还要通过经常入户,及时了解农户的各种需求,并且在部门的每日晨会和协会的每周、月工作例会上互通信息。
这其实是一种制度化的基础信息设立机制和日常信息的交流机制。它不仅密切了协会各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联系,更重要的,是能够及时发现农户需求并且及时满足。老年服务部就是通过这样的信息交流机制迅速找到了卧床不起的失能老人和残疾人的需要,为其配备了同村的妇女或者健康老人做照护员。
这套工作方式继承和发扬了大陆乡村工作的传统,与日韩台农协的组织经验不同,有特色且有实效。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看,蒲韩乡村社区的实践都是成功的。这个成功主要依靠的是农民自身的组织和制度创新,15年来协会并未收取来自政府的一文钱的支持(不是政府不给,而是协会不要),来自社会的支持也采用的是合作方式,“绝不白拿任何人一分钱”,成为协会自强自立的规则。颇具启发意义的是,这个协会的实践正好跨越了我国1978年农村分田到户和2006年取消农业税这两个重大制度变革的时点,发生在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地区之间、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迅速拉开,农民权益保护与经济收入、公共福利等问题并驾齐驱、愈演愈烈,国家用尽种种方式改善却未见多少成效的大背景下。
协会的成功实践证实了一个几乎是老生常谈的原理:中国农村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生产力问题,而且是与物质利益相关联的以农民为中心、以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联结的社会关系问题。仅仅依靠资源配置,无论用什么方式,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由国家和城市向农村输入资源的方式,还是农民自组织单纯的经济合作社方式,都无法真正解决这类社会关系问题。仅仅依靠乡村体制改革,包括撤乡并镇、合村并组、减少乡镇干部、取消村民组长、加强村支两委发放干部津贴,推广大学生村官,建设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等等,在劳力、土地、资金三要素基本流出农村的现实背景下,已经无力维系农村的基本社会秩序。
在当下的环境下,破解“三农”问题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将资源配置和乡村体制改革整合起来,建立能够改变现行乡村资源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强有力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它既能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又能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还能对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落后局面做出看得见的贡献,可以从根本上加强农村内生的解决问题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的能力。
这就是中国式的综合农协!它不仅能在既定的三农目标上探索新的实现手段,同时还能在实践探索中深化对原来目标的认识。
蒲韩乡村社区的经验表明,农民中蕴含着极大的组织创造力。综合农协这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本质上就是中国式的社会企业。它拥有一种奇异的创造力和自我修复力,使得这个组织的可支配资源,无论资产、收入、人才,还有会员以及协会内外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都能在不断更新和自我修复中逐渐长大,同时,协会自身的能力也得到训练与提升。在这种农民集体实践的创造过程中,新的意识、新的观念、新的价值、新的道德、新的伦理、新的制度就迸发出来了。
这告诉我们,想要寻找的“三农”现代化的普遍标准不在别国和他人那里,就在我们自己脚下。所以,把目光对准当今中国农村的社会实践,即便现在还处于边缘地带,属于零散和非主流一类,却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奇效的实践,并从中挖掘支撑中国“三农”现代化的新逻辑、新规则甚至新目标,把它们提升到主流地位上,这,才是学界和政策界迫切要做、该做的事。
文章出处:原载于“南方周末”,转载于“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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